《上海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与申报指南》规定,方法学需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修订或废止。修订情形包括适用条件、实施边界发生重大变化,基准线或关键参数依据的政策、标准、数据来源发生重大变化,或市生态环境局认为需要修订的其他情况。废止情形包括方法学已纳入国家自愿减排方法学且技术要求一致,或
《上海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与申报指南》附录详细列出了方法学评估的七大维度及附加项。科学性(20分)重点评估计算精准性和真实性;可靠性(20分)关注数据可获得性及信息化安全;普惠性(20分)衡量惠及度和普适性;审慎性(12分)评估减排量规模保守性和基准线严谨性;可操作性(12分)考察计算方法简
上海市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管理运营平台)在指南中被赋予关键职能。对于经过规定程序评估论证并通过确认的碳普惠减排量,均需通过该管理运营平台予以正式记录。无论是减排项目按年度确认的减排量,还是减排场景按日、月或年周期确认的减排量,最终都在此平台留下官方记录。这使得该平台成为上海市碳普
上海市碳普惠方法学的评估论证程序包含多重质量控制环节。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预审,并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专家优先从碳普惠专家库中遴选,依据分类指标体系对方法学进行审查打分并形成专家组意见。通过技术审查的方法学文本(征求意见稿)将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根据《上海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与申报指南》,上海市碳普惠方法学的申报工作可通过“一网通办”碳普惠专区进行。申报主体需提交申请表、方法学文本、编制说明及试评价分析报告等材料。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负责预审和组织专家评审,专家从碳普惠专家库遴选,依据分类指标进行评分并形成意见。
根据指南,经综合论证通过并准予公布的碳普惠减排项目,其相关信息需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的具体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所依据的碳普惠方法学名称、项目实施范围以及项目规模等核心信息。此举旨在增强碳普惠项目管理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公众监督,并促进相关信息的公开与共享。
指南明确指出其内容构成引用了多项国家标准及地方法规,成为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T 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3760-2017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通用要求》、《ISO14064-1:2018温室气体》等国家标准,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
上海市碳普惠方法学的开发范围覆盖二氧化碳(CO₂)、甲烷(CH₄)、氧化亚氮(N₂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₆)和三氟化氮(NF₃)七类温室气体。同时,指南明确列出了五大不得纳入开发范围的情形:一是已纳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的;二是属于法律法规明
指南对碳普惠减排项目与减排场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设置了完整流程。对于减排项目管理,程序包括申报、评估论证、信息公布、实施与数据质量管理、减排量确认和记录,以及最终的“项目终止”环节。对于减排场景管理,则在类似流程基础上,最终环节为“减排场景延续、变更”。这表明管理体系不仅关注准入和
上海市碳普惠减排场景管理包含申报、论证、公布、实施、减排量确认以及场景的延续与变更等动态环节。减排场景的数据平台需与市级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对接,按授权获取减排行为数据并核算减排量。根据数据获取方式,减排量可按日、月或年为周期进行确认和记录。对于已实现数据对接的场景,其减排量可在管
指南要求碳普惠减排项目与场景的实施主体对数据质量承担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与运维过程中,须建立并执行有效的数据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在联网、精度控制、校正、管理及归档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并保证数据可追溯。对于数据异常情况,实施主体必须及时排查处理,并对异
指南规定,减排场景实施主体必须支持并配合上海市减污降碳中心会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定期开展的数据质量比对工作。为此,实施主体需按要求建立并执行数据存证机制,妥善保存相关原始数据。当发现数据异常或存疑时,实施主体有义务配合提供原始数据以供校验,并对问题数据予以校正。该要求是确保减排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