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属国企支持南北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聚焦三个重点。聚焦科技创新。用好宝山区“科创中心主阵地”、金山区“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的政策优势,在“三城两园一区”(南大智慧城、吴淞创新城、上海湾区科创城、环上大科技园、碳谷绿湾产业园、上海
截至9月30日,本市试点碳市场纳管企业已全部完成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创造连续11年100%履约的纪录。本市试点碳市场启动以来,现货累计成交2.56亿吨,成交金额50.81亿元。今年,本市围绕三大制度创新,多措并举有效降低企业履约成本
绿色甲醇是上海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助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本项目是上海国资国企携手融入本市发展大局的典范。产业各方将围绕战略目标落实细化,坚定不移加快推进项目工作,共同推动绿色甲醇项目2025年底前建成投产,齐心协力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
依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海市2023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沪环气候〔2024〕3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将于2024年9月30日开展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第三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上海首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产品于9月13日正式上线交易。本次上线的交易产品是依据上海碳普惠I类方法学产生的减排量(交易代码:SHCERCIR1)。SHCERCIR1可以用于上海碳市场配额履约抵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自愿碳抵消、自愿碳注销或者公益捐赠。 SHCERCIR1交易应当通过上海碳排放现货交易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推动实施水泥行业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超低改造;到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水泥企业独立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前,进一步削减水泥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
上海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办法》根据近年国家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及节水常见的应用场景,分别对节水技术改造、污水资源化利用、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三类项目按照不同单价标准进行扶持。一是对年节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按
为逐步增强企业碳资产管理意识,提升碳市场活跃度,纳管单位在完成2023年度配额履约清缴后,对其按2023年度审定排放量的80%发放2024年度预分配配额,可用于市场交易。
纳管单位可使用符合要求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上海碳普惠减排量(SHCERCIR)进行配额清缴。 (一)使用条件。CCER和SHCERCIR使用的总比例不得超过该单位经审定的2023年度碳排放量的5%。CCER所属的自愿减排项目应是非水电类项目,且其所有核证减排量均应产生于2013年1月1日后。SHCERCIR应是根
本市2023年度碳排放交易配额清缴期截止日为2024年9月30日。请各纳入配额管理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17:00前,依据经审定的2023年度碳排放量,通过“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注册系统”足额提交配额,履行清缴义务。逾期未完成清缴的企业,将依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其中提出,2024年,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首轮竞争配置项目作为我市保障性并网项目,纳入我市可再生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由市电力公司保障并网消纳,鼓励投资主体按需配置储能。2025年